通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通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1-17 11:40

按照通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通辽市国资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国资委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现将通辽市国资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22年度市国资委通过通辽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27期,刊发国资专报16期、国资简报15期。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未涉及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国资委办公室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审查通过后方可发布,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国资委网站及时转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文件和重要会议活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着力打造电子政务平台。进一步加强通辽市国资委网站的建设,以此作为通辽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的主渠道。同时,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有效利用通辽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通辽国资”,并加大管护力度,每天专人维护和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将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指定由国资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期整改完成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关于信息公开等内容的政策法规培训较少、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尺度把握精准度有待提升、公开形式内容及渠道有待拓宽多元等。

(二)改进情况:一是拓展信息来源。及时调整各业务工作审核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规范性流程,进一步深化学习,对照政务公开标准,确定工作标准,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结合平时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和水平。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办公室全面统筹具体负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优化平台和渠道建设。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统筹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通辽国资发布信息,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加强各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各类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继续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全面梳理企业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市属国有企业严格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所属企业总体经济运行情况,加强所属企业的子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使社会公众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保障,进一步打造阳光国企。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