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党建工作

【喜报】通辽市属国有企业1个集体

2名个人荣获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

信息来源:通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10-31 09:01

10月29日,通辽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大会对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其中,通辽市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李飞、内蒙古西辽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李冬成2名同志获评“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内蒙古霍煤通顺碳素公司获评“通辽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通辽市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飞

内蒙古西辽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李冬成

内蒙古霍煤通顺碳素公司


近年来,全市国资国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各企业公司章程,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扎实开展各类形式宣传活动,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深入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出台“1+8”改革方案,实施“3+3”国有资本布局调整战略,大力推进扭亏治亏和市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着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各族群众走向共同富裕的坚实物质基础。推动实施市医院新院区、城东水厂、智慧能源充电网、全民健康平台、供水供热管网改造升级等事关各族民生福祉的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十二座场馆“半拉子”工程盘活项目,更新优化悦来河旅游休闲街区,进一步增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下一步,全市国资国企将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用实际行动践行国企社会责任,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企业经济效益,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通辽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国资国企力量。